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《安徽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》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4〕19号)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》(皖政〔2014〕81号)以及教育部等6部门《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》(教职成〔2018〕1号)要求,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,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现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《安徽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》,并全文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。
2020-06-20 11:23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