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贯彻落实《湛江市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9—2021年)》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
【引子】
2020年9月17日,湛江市教育局发出《关于贯彻落实〈湛江市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9—2021年)〉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》(湛教〔2020〕20号)。
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推进措施
保留并做强4所市直属中职学校:
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
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
湛江机电学校
湛江中医学校
整合合并2所市直属中职学校:
推动湛江艺术学校、湛江市女子职业技术学校与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合并
保留并推动建设4所县属“四位一体”职教中心:
吴川市职业高级中学
雷州市职业高级中学
徐闻县职业高级中学
遂溪县职业技术学校
撤销、整合4所县属中职学校:
整合廉江市职业技术学校、廉江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为1所“四位一体”职教中心
停止湛江市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和湛江市霞山职业高级中学招生,至其最后一届中职学生毕业后改办基础教育,撤销中职学校牌子
取消3所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牌子,改为附设中职班:
原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作为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的附设中职班
湛江市财政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湛江开放大学的附设中职班
湛江市爱周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的附设中职班
体育和特殊类中职学校不作调整,保留2所:
湛江市体育运动学校
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
出台背景
职业教育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,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重要意义。一直以来,我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,相继出台多项扶持政策,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取得长足进步。
当前,我市正处于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、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关键时期,需要高质量的实体经济作支撑,需要大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,需要大批能工巧匠,但是对比技术技能人才的市场需要,我市职业教育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。比如:优质中等职业教育学位不足、学校布局不尽合理、办学条件有待改善、办学特色不够鲜明、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等。
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,是当前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工作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,为贯彻落实《湛江市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9—2021年)》,进一步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,湛江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《关于贯彻落实〈湛江市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9—2021年)〉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》。
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全国、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》《广东省职业教育“扩容、提质、强服务”三年行动计划(2019—2021年)》《湛江市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9—2021年)》,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,适应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,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,在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学位充足的基础上,以调整促优化,以服务促发展,整合办学资源,提升办学能力,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培育高素质产业生力军。
工作目标
到2021年底,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从现在的39所(注:不含技工学校及省属学校,下同),整合到24所左右,校均全日制在校生达到3000人左右;除体育、艺术和特殊教育外,基本消除全日制办学规模在1200人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。中等职业学校学位供给充足,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主要办学条件达到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》和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》(建标192—2018)(以下统称国家设置标准)。全市80%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;学校主干专业(群)设置与本地支柱产业匹配度超过90%,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实现错位发展,办学特色更加鲜明。
实施步骤
第一阶段:清查办学资质。在2020年底前完成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清查工作,对达不到国家设置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,从2021年起不再单独设置、不再下达招生计划。对已经连续三年以上(含三年)没有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,从严核准办学资质,对不符合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坚决予以撤销。
第二阶段:清理重复设置。在2020年底前完成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清理,其中对已经实质性并入高等院校的中等职业学校,及时注销机构代码,不再保留中等职业学校建制、事业统计年报时不计校数,视情况需要可以在高等学校内附设中职班。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只能保留一个名称、一个组织机构代码,在教育事业年报统计时按一所学校计算,不重复统计。对既举办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又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,不再独立设置,视情况需要可以附设中职班。
第三阶段:推动资源整合。推动各县(市、区)整合公办职业教育资源,对辖区内“小、散、弱”公办中职学校,应采取合并、合作、托管、集团办学、校园土地置换等措施做大做优。到2021年底前,区一级不再举办中等职业教育,每个县(市)最多保留一所公办“四位一体”职教中心,并通过省重点中职学校验收。
第四阶段:规范民办学校。严格落实民办学校资质清查工作,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将采用中职学校国家设置标准的主要指标,凡是没有达到国家设置标准主要办学指标的,年检不予通过,且按要求停止招生,对不符合办学资质的按程序予以撤销。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且社会影响恶劣、涉嫌违反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,直接予以取缔关停。
第五阶段:优化专业设置。根据《湛江市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9—2021年)》,加强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引导和调控。建立由行业企业、业务主管部门、学校三方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协调制度,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,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准入、预警和退出机制,实行招生计划、就业情况与专业发展“三挂钩”,合理控制专业数量,逐渐形成与区域经济发展、产业结构相适应的,结构合理、特色鲜明和优势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体系。到2021年,实现学校专业设置与支柱产业匹配度超过90%。
第六阶段:拓展服务功能。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,支持职业院校按照“育训结合、长短结合、内外结合”的要求,广泛开展职业培训,加快发展非学历教育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、退役士兵、退役运动员、下岗职工、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,为广大农村培养以高素质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。加强和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,切实做好“粤菜师傅”“广东技工”“南粤家政”“乡村工匠”等专项培训任务,加强对职业培训的监管。
推进措施
(一)公办中等职业学校
目前我市共有市属及县属公办中职学校19所(按层次分市属11所,县属8所;按类别分独立设置14所,附设中职班5所)。根据《湛江市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9—2021年)》及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》,具体调整如下:
一是保留并推动做大做强4所市直属中职学校: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、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、湛江机电学校、湛江中医学校。
二是推动整合合并2所市直属中职学校:推动湛江艺术学校、湛江市女子职业技术学校与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合并。
三是保留并推动建设4所县属“四位一体”职教中心:保留吴川市职业高级中学、雷州市职业高级中学、徐闻县职业高级中学、遂溪县职业技术学校。
四是撤销、整合4所县属中职学校:整合廉江市职业技术学校、廉江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为1所“四位一体”职教中心。停止湛江市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和湛江市霞山职业高级中学招生,至其最后一届中职学生毕业后改办基础教育,撤销中职学校牌子。
五是取消3所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牌子,改为附设中职班:原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作为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的附设中职班,湛江市财政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湛江开放大学的附设中职班,湛江市爱周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的附设中职班。
六是体育和特殊类中职学校不作调整,仍为中职班建制,保留2所:湛江市体育运动学校、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。
到2021年底前完成布局调整,共保留14所中等职业学校,其中独立设置中职学校9所,分别为: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、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、湛江机电学校、湛江中医学校、吴川市职业高级中学、雷州市职业高级中学、徐闻县职业高级中学、遂溪县职业技术学校、廉江市“四位一体”职教中心。附设中职班5所,分别为: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附设中职班、湛江开放大学附设中职班、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附设中职班、湛江市体育运动学校、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。
(二)民办中等职业学校
目前我市共有市属及县属民办中职学校20所(按层次分市属15所,县属5所;按类别分独立设置19所,附设中职班1所)。根据《湛江市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9—2021年)》及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》,具体调整如下:
一是对已经连续三年没有开展全日制中职招生且没有在校生的4所中职学校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撤销中职牌子:湛江市科技职业技术学校、湛江市启才职业技术学校、湛江市南粤职业技术学校、湛江市联兴职业技术学校。
二是对主动提出转型的4所中职学校按有关程序予以撤销中职牌子,同时在政策方面给予扶持与引导:湛江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、廉江市育才职业高级中学、湛江市南大理工职业技术学校、吴川市梅山职业高级中学。
三是对取消独立设置改为附设中职班的1所体育类学校予以保留:湛江市少林学校。
四是对剩余11所中职学校进行办学资质清查和推动落实整改:湛江市财经职业技术学校、湛江理工职业学校、湛江市海滨职业技术学校、湛江市智洋艺术外语职业高级中学、湛江市湛港职业技术学校、湛江市电子职业技术学校、湛江市华南职业技术学校、湛江市工商职业技术学校、湛江市寸金中等专业学校、湛江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、吴川市海滨职业高级中学。在2020年底前进行办学资质清查,没有达到国家设置标准主要办学指标的,提出整改并不再单独设置、不再下达招生计划。不符合办学资质的坚决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撤销,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且社会影响恶劣、涉嫌违反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,直接予以取缔关停。
到2021年底前完成布局调整,共保留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在8—10所左右。
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实施意见,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,要按照职责分工、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,精心组织,扎实推进,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(二)加大扶持力度。市教育局将统筹分配下达给我市的中央和省职业教育专项资金,兼顾在校生规模、普职比、办学条件达标率、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进展等因素,重点支持中职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、扩充优质学位供给和申请省重点中职学校验收工作。
(三)明确政策导向。在布局结构调整中明确予以撤销的中职学校,一律不准再审批新的基本建设项目,不得申报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中职教育“双精准”示范专业,不得安排使用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财政资金。
(四)强化监督问责。市教育局将把贯彻落实《湛江市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9—2021年)》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年度考核评价体系,同时也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来源:湛江政府网